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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以“爱”之名 助力未成年 社区矫正对象重“心”出发
2023-11-30 11:22:05   
2023-11-30 11:22:05    来源:金凤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司法厅“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深化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与自我认知,金凤区司法局于2023年11月22日举办未成年社矫对象分类教育活动。

  活动中,专业人员通过短剧表演、读书分享、心理测评等活动分段式学习,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活动交流中更好地理解自我,他人和世界。提高自我认知,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观看心理剧《我不是坏小孩》

  在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共同观看了由大学生志愿者主演的短剧《我不是坏小孩》,通过主角“小河”和“大海”的故事,深入挖掘自身情感,进一步认识自己,从内心接纳自己的错误并勇敢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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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互分享,互相勉励共前行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读书交流和互动鼓励等方式,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展开心理教育辅导。心理辅导老师借用书中的案例鼓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勇于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认知和行为,放下“包袱”,以乐观向上的生活状态积极投入社区矫正,并祝福他们早日“轻装上阵”,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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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末尾,在老师引导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互相“祝福”,彼此鼓励。 

  今年以来,金凤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及心理矫治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教育力度。

  双向并行,从心理辅导出发,到外界助力共行,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道德意识与法律认知的同时,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杨春晖
【责任编辑】:杨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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